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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农田是国家粮食安全保障,我国对基本农田实行严格的特殊保护制度。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守护耕地红线,维护国家土地资源安全,进而维护粮食安全,为民生谋福祉。
某农田被上游冲刷堆积下来的黄泥污染
今年4月初,灵山县人民检察院接到公益诉讼观察员徐叔反映,某镇有农田被上游冲刷堆积下来的黄泥污染,希望检察机关督促查处。
接到举报后,该院第四检察部干警迅速赶赴现场开展调查核实,并多次联合生态环境局、属地镇政府、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共同查看污染现场,利用无人机勘察现场取证,向被污染农田的农户了解污染情况和解决方案,确认某公司经营的洗砂场没有按规定将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进行循环使用,长期产生的废水废泥直接外排堵塞了农田灌溉渠道并冲刷堆积到下游农田,造成20多亩农田被污染,破坏了耕种条件。
干警向被污染农田的农户了解污染情况、赴现场开展调查核实
5月11日,该院向生态环境局和该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两单位相互配合查处涉案企业违规排污问题,责令涉案企业修复被污染的农田、恢复耕地种植条件,并督促涉案企业办理相关用地审批手续。目前,涉案企业已着手对被堵塞的灌溉渠道进行清淤以及对被污染的农田进行修复。
仓廪实则天下安,耕地保护尤显重要。灵山县检察院将持续关注辖区内耕地被污染、非法占用以及撂荒等问题,充分发挥“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作用,与县田长办共同破解耕地资源保护难题。
来源:灵山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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